东南亚华人注意❗️虚拟资产交易被明确列为洗钱方式💸💸💸
2024年8月19日,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,并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。此次解释明确将“虚拟资产”交易列为洗钱手段之一。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,洗钱手法也在不断翻新升级。虚拟货币、游戏币、“跑分平台”、直播打赏等新兴方式成为洗钱的主要载体,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、更高的要求。司法解释详细规定了刑法中“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”的七种具体情形,其中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、金融资产兑换等方式转移和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。
此外,解释还明确了“自洗钱”和“他洗钱”犯罪的认定标准,以及“他洗钱”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标准。对于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,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、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、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,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,将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。
最高法数据显示,自2022年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(2022—2024年)以来,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洗钱罪刑事案件共计2406件,涉及2978人。今年1至6月,审结案件349件,涉及573人。据不完全统计,2022年至2023年一审审结的洗钱案件中,洗钱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金融犯罪,占比超过八成。
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表示,人民法院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,加大对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及利用虚拟币、游戏币等新型洗钱手段的打击力度。同时,将加强对“自洗钱”犯罪的处罚,提升罚金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,依法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,确保犯罪行为不获利。法院还将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区别对待,确保取得最佳的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对于在东南亚地区活动的华人,这一新规提醒大家必须警惕虚拟资产交易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。